八十年代,王桂蘭為了讓兒子程風能順利娶到城裡的萬元戶蘇琳,向鄰居沈明月借了一百塊錢做結婚紅包。沈明月出於鄰里情分把錢借給了王桂蘭,沒想到王桂蘭忘恩負義,不僅私自佔下借款,還愈發得寸進尺。最終王桂蘭家自食惡果,受到懲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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