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高明長期借”我”的車佔便宜,油費、ETC過路費從不承擔。此次他借車回老家炫耀,“我”悄悄拔掉ETC卡,使其在高速收費站被困、自費繳費。高明竟將車抵押跑路,“我”通過車輛遠程控制讓車無法啟動,迫使抵押方妥協並拿回車輛,還意外發現高明的賬本。最終“我”聯合多名受害者,設局引高明現身並報警,使其被判刑,所有受害者獲得賠償,“我”也守住了邊界與家庭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