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0年,花春嬌被前夫劉建軍賣至夜總會抵債,被迫與女兒劉珍珍分離。七年後,她逆襲為江縣夜場一姐,暗中投資振興縣城,並爭取女兒撫養權。劉建軍夫婦虐待珍珍,阻撓母女相認,甚至試圖殺害花春嬌。最終,花春嬌在書記王鎮國和市首之子陸明輝的幫助下揭露身份,救回女兒,劉建軍夫婦受到制裁,母女開啟新生活。